在闲鱼、微博等平台,搜索免费领养信息,可以看到各种可爱的宠物图片,均声称“无偿、免费送养”。但其中一些送养人或者宠物店主打着“免费”的旗号,以“为宠物好”“关心宠物”等名义,利用领养人的爱心套路对方,使领养人付出超过宠物本身价值的成本。这些骗子不仅牟取利益,而且还可能将真实存在的流浪动物推给无辜的人。
小张在免费领养宠物狗时就遭遇了销售的套路。他和宠物店签订领养协议时,对方告知,他需要补偿疫苗费用共计788元,小张认为这合理,所以支付了。然而,当他准备带狗离开时,被告知需要购买羊奶粉和益生菌等产品,这些产品远超实际价格。不仅如此,该犬于第三天生病,小张去维权,但店主无法提供接种两针疫苗的凭证,并且要求缴纳300元狂犬疫苗费。
小王也曾因签订固定购买协议而被套路。他在某宠物店“免费领養”了一只蓝猫,但必须每月消费300元,为期12个月。如果解除购买协议,他必须支付违约金,即使猫咪生病死亡也不例外。
诸如此类的骗局让许多爱护动物的人士深受其害。《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因此自由交易双方形成的是一种赋予关系。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可以附义务,如果违反则承担责任。但如果被免費領養的小動保有瑕疵,则送養人不需承担責任,只要限於附義務內部承擔與出售者相同責任。
李某通过发布虚假信息骗取款项的事故更是引起了公众对此类行为警觉。在网上发布虚假速运公司网站,然后通过QQ号联系潜在客户并诱导转账支付相关费用,一旦发现问题卖家,要及时下架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这一现象显示出网络环境下的风险以及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以净化市场风气。此外,选择同城当面领養,以及谨慎选择异地領養,并保存证据备案也是保护自己权益不可忽视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