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撰写的文章如下:
基本案情
李某与其妻王某共同经营一家名为“粉爪爪”的宠物店。2021年7月23日,刘某将自己繁殖的六只布偶猫交由“粉爪爪”进行售卖,双方约定以先卖后结账的方式,价格为每只3500元。期间,刘某自行销售了一只,并通过李某转付给了自己;王某和李某各销售了一只,每次售价均为3500元;而剩下的三只猫直到店铺倒闭时未能出售。尽管如此,未售出的三只猫及时失踪,而刘某所获3000元尚未支付给他。此外,还有6500元的售出款项也没有向刘 certain。
当刘 certain要求退还这笔款项时,李 certain 提出了各种借口,如因疫情影响生意不好、亏损以及店面转让等原因,以此推迟支付。但是,当两人的矛盾在派出所民警调解下被解决后,李 certain 承诺于2022年8月30日之前归还4000元并返还一只布偶猫。不过,这个承诺最终未能履行。
法院判决
该案件属于委托合同纠纷。在委托合同中,一方(委托人)授权另一方(受托人)处理其事务。而在本案中,刘 certain 授权 李 certain 出售他的六只布偶猫,并按照约定分成销售收入。这份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应该得到保护。当事双方都应遵守合同条款。在此过程中,由于不履行义务导致违反合同时,即便是由于调解达成了协议,也不能免除责任。
法条适用
第九百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指的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确定的一种形式,其中受托人同意按照一定条件处理委托人的事务。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权限】:允许特别授权或概括授权。
第九百二十七条【受托人转移利益】:如果收到的任何收益必须归属给原来的拥有者。
第九百二十九条【赔偿责任】:如果因为过错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无偿且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了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超越了权限,则需要对此负责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供稿作者:姚艳春